【面對市民】警方強調依法進入住宅圍捕示威者 首次發現壓縮氣體燃料爆炸品

日前有市民懷疑屯門一帶傳出不明刺鼻氣體,是來自大興行動基地,警方及消防均表示找不到源頭,但有人不滿說法,連續多晚在區內聚集並爆發衝突,警方進行驅散期間進入屯門建生邨逸生閣圍捕示威者,被居民批評無理。警方今午(1日)舉行例行記者會主動澄清事件,強調警方是依法按照警隊條例,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33名非住戶者。

日前警方進入住宅內圍捕多名示威者。(網上圖片)
日前警方進入住宅內圍捕多名示威者。(網上圖片)
江永祥強調警方是依法按照警隊條例,進入住宅範圍內拘捕非法集結的示威者。(無綫新聞截圖)
江永祥強調警方是依法按照警隊條例,進入住宅範圍內拘捕非法集結的示威者。(無綫新聞截圖)
謝振中透露,警方首次找到涉及壓縮氣體的爆炸品。(無綫新聞截圖)
謝振中透露,警方首次找到涉及壓縮氣體的爆炸品。(無綫新聞截圖)
警方指,蘭桂坊一帶聚集戴V煞面具的示威者,未能確認是否具攻撃性。(中通社)
警方指,蘭桂坊一帶聚集戴V煞面具的示威者,未能確認是否具攻撃性。(中通社)
警方昨夜在中環置地廣場外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。(中通社)
警方昨夜在中環置地廣場外施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。(中通社)

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:「暴徒逃入了大廈大堂內,我們根據《警隊條例》內的權利,有權進入進行拘捕。因我們之前見到他們在外面,即在大廈外干犯了法例。我想我相信,香港市民亦不希望見到,你們所住的住宅大廈內,變成一些暴徒的避風港。我亦要在這裡提醒,如果阻止警方進入任何地方進行拘捕行動的話,不單止縱容包庇這些暴力,亦可能干犯阻差辦公罪,我們是會嚴正執法的。」他強調,當時截查的市民中,部分確定是大廈居民,都獲准放行。

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,有人炒作指大興行動基地測試催淚彈,雖然警方已澄清並非事實,但仍有人發起包圍警署,之後演變成堵路、縱火,並破壞一間茶餐廳,在餐廳內以汽油彈縱火。到1030日,再有人發起行動,並再次破壞同一茶餐廳。謝振中反問有關破壞行為,與傳出異味有何關係,在餐廳縱火傳出濃煙又是否會影響他人,指事件反映何謂無中生有,暴徒純粹暴力發洩,破壞無辜商戶,事件至今有61人被捕。

消防處副消防總長(新界北)郭柏超表示,在異味傳出後兩天,消防再派同事在有關範圍調查後,未有發現不明氣體來源。

謝振中表示,昨夜旺角午夜發生多宗傷人案,包括示威者圍毆一名男子,片段中可見男子遭人狂插及拳打腳踢,更加使用電槍,其殘暴不能用言語形容。他強調,擁有電槍屬藏有非法武器,最高可判10萬元及監禁14年。

謝振中又指,警方日前在太子發現一架密斗車卸下一些物品,發現是用錫紙包裝住的罐裝燃料,一旦爆炸威力相當大,是警方首次找到涉及壓縮氣體的爆炸品。警方又透露,留意到網上有人兜售伸縮警棍及電槍,今早假扮買家在網上購買違禁武器,檢獲20支伸縮警棍及10支電槍,事件中拘捕一名男子,至今仍在扣查中。

昨夜是萬聖節,但警方決定於晚上730分封閉慶祝熱點蘭桂坊。港島總區高級警司(行動)吳樂俊,上址於90年代亦發生過人踩人慘劇,大家都不想見到再有類似事件發生,而昨晚同一時間,太子已發生暴力,中環亦有未經批准的遊行並朝蘭桂坊走。他指,警方亦收到資訊指有人在蘭桂坊最繁忙時段,向警方擲汽油彈,當時警方亦見到戴著「V煞」面具的人在裡面叫口號,不知他們有無暴力傾向,經風險評估後,在晚上720分與蘭桂坊協會溝通後,決定封閉蘭桂坊。

另外,警方在星期一至昨日的示威活動中,一共拘捕249人,由1361歲,涉及非法集結、刑事毀壞、藏有攻擊性武器、襲警、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等。過去4日一共發射催淚彈144發、橡膠彈33發、布袋彈8發和海綿彈5發。行動中兩名警員受傷,昨晚一名警員在太子道和通菜街交界,被示威者襲擊,心口紅腫;另一警員上海街拘捕示威者時遇襲,腰部及手腳擦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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